在11月15日召開的全國森林城市建設座談會上,全國綠化委員會、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宣布,批準28個城市為國家森林城市。我省南平市、寧德市與平潭綜合實驗區在列。至此,全省9個設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已全部晉級國家森林城市。
國家森林城市是我國對一個城市在生態環境建設方面的最高評價。2004年,全國綠化委員會、原國家林業局啟動國家森林城市評定程序。我省于2010年全面啟動國家和省級森林城市創建活動。當年,省委省政府下發《關于加快造林綠化推進森林福建建設的通知》,強調“突出抓好9個設區市城區的植樹造林,多建城市片林、城市森林公園,加快爭創森林城市”。此后,省綠化委員會、省林業局先后下發了《關于開展創建森林城市(縣城)活動的通知》《福建省森林城市(縣城)申報與考評辦法》等文件,制定了福建省地方標準《森林城市(縣城)總體規劃技術規程》。
省“十二五”“十三五”林業發展專項規劃中,均明確提出了全省創建國家森林城市、省級森林城市的工作目標。按照計劃,我省要在“十三五”期間實現“兩個全覆蓋”——9個設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國家森林城市全覆蓋,所有縣(市)省級森林城市全覆蓋。隨著南平市、寧德市與平潭綜合實驗區獲批國家森林城市,以及今年11月南安市、石獅市、惠安縣、東山縣、漳浦縣獲批省級森林城市(縣城),我省比“十三五”規劃提前一年實現了“兩個全覆蓋”的目標。
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,林業與住建、自然資源、交通、水利等部門密切配合,全省上下堅持加大投入,保障森林城市創建順利實施。”省林業局局長陳照瑜說。各地積極踐行“讓森林走進城市、讓城市擁抱森林”理念,將“創建森林城市,打造宜居環境”寫入政府工作報告,列入為民辦實事項目,多渠道籌措資金,高標準、高投入、高效率推進森林城市建設。同時,全省有14個縣(市)申請創建國家森林城市,其中4個已獲備案;有346個村莊申報國家森林鄉村,目前已完成省級評審,上報國家林草局認定。
當前,我省正重點推進“百城千村”綠化美化宜居工程,計劃至2022年,全省建成省級森林城市(縣城、城鎮)100個以上,省級森林村莊1000個以上。(記者 張輝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