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有效預防和遏制森林火災的發生,安徽巢湖市發布禁火令,從2019年11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,全市所有林地及距離林地邊緣300米范圍內嚴禁野外用火。
近期,由于持續的高溫干旱少雨,森林火險等級持續維持在高度危險級別,森林防火形勢十分嚴峻。為從源頭上進行管控,有效預防和遏制森林火災的發生,禁火令規定,禁火期間,在禁火區域內禁止六類野外用火行為:上墳燒紙、燒香點燭等;燃放煙花爆竹、孔明燈等;攜帶易燃易爆物品;吸煙、野炊、燒烤、烤火取暖;煉山、燒荒、燒雜、燒灰積肥或燒田埂草、稻草等;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災的用火行為。
為保障禁火令能夠得到有效執行,巢湖市相關鎮街將組織專人進行巡查,進入林區的車輛和人員,要自覺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機構的登記檢查,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、阻礙。凡拒不執行禁火令出現違規用火行為的,將依據《安徽省森林防火辦法》相關規定進行處罰,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